昨日中午,山西游客林先生一家三口从海边回来,在市场买了菜走进金口一路的一居民楼内,像青岛居民一样享受起在“家”度假的生活。与林先生一起乐的,还有房东朱先生:林先生一家的到来,让朱先生有了一笔900元的收入。
记者昨日了解到,“黄金周”期间,按天承租的“临租公寓”成为来青游客青睐的新方式。据业内人士介绍,像朱先生这样向游客提供日租房的“散户”,岛城还有很多,而近日冒出的部分经营“日租房”专业中介公司,黄金周期间全部成为抢手的“香饽饽”。
游客:“日租房”很自在
“这样的度假方式非常好,方便、舒适还实惠。”林先生一家对在青租房度假感到很满意。林先生说,“日租房”在同档次的品质前提下,租金比三星级酒店的套房要低得多。像他这样一家三口住到档次高一点的宾馆一天需要300元,但住在这里,除了少一些宾馆的服务外,可以享受到更多自由、舒适。另外,一家人可以做饭吃,这种和在家里没有区别的氛围也是宾馆所没有的。
中介:实行专业化运作
手中掌握多套房源,拿“日租房”去和星级宾馆抢生意,岛城的“日租房”专业公司渐成规模。青岛海贝旅游服务中心经理刘晓川告诉记者,青岛目前专门经营“日租房”的公司约有8家,掌握的房源约在100多套,大部分分布在沿海一线。其中,东海路的新型公寓和八大关景区中的房子是大家手中的“招牌房”。所有的房源都是“家庭公寓”样式,价格每天在150元到200元之间。如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子,里面有空调、有线电视、洗衣机、冰箱、饮水机、衣橱、热水器、VCD、厨房用品等全套设备,每天180元。
“日租房行情看好,今年‘十一’前半个月时间我手中的10套房子全部预订一空。”刘晓川说,像他这样的专为来青旅游短期房客服务的日租房公司主要是通过网站开展业务,把房子和日租价格以图片的形式公布在网络上,同时留下接受订金的银行账号。订金支付后,如客人来青经过实地查看后感觉房屋设施不满意,可以全额退还订金,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或行程改变而取消预订,则订金不退还。游客入住后,房间钥匙发给游客,由游客自由出入。
房东:“日租房”有赚头
“我这不是单纯租房,而是经营。”朱先生昨日告诉记者。朱先生说,在金口一路的房子是他退休后常年经营的一份“生意”。朱先生一家现在住东部,金口一路的住房是旧房。虽然是老房子,但里面的装修和配套设备一点都不含糊。一大一小两个卧室的套二房,厨房、卫生间内日用品一应俱全,电话、电视、空调、热水器都是新的。
朱先生掰着指头算了一笔账:“我一天收150元房租,最适合一家三口居住。根据青岛目前的旅游情况,我这样的房子从‘五一’到‘十一’几乎不空房,游客有的住两天三天,有的住十天半月,都是短期的。冬天青岛旅游淡季的时候,这房子要空起来。即便是这样,按半年有人入住计算,我们每年的房费收入也在27000多元,除去水电等消耗,全年每月平均收入2400多元,这样的收入是长年租金的两倍。”记者刘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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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租房”须有身份
房子按天出租给游客,租金是否取之有道?对此,康大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军三认为,按天出租房屋,这里面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是游客的‘身份’界定。根据相关规定,城市住房分居民用房和商业用房。居民通过到房屋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把房屋出租,但用途必须是用来居住而不是商业用途。
如果居民把房子用来接待游客,那就是开办旅馆的商业行为,需要得到房屋管理、规划、税务等诸多部门审批。因为旅馆接待旅客,不仅是商业经营,还要考虑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影响和安全。
而居民办理了房屋出租手续,游客以异地自然人的身份与房主之间签订合同,可以以承租人的身份入住。所以对于“日租房”而言,是否有租赁合同,是否为合法的租赁关系是关键,因为一旦出现纠纷和其他安全问题,都可依照合同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