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 卫生部制定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1日开始正式实施。规范强调,生食海产品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规范明确,生食海产品指的是不经过加热处理即供食用的,生长于海洋的鱼类、贝壳类、头足类等水产品。
规范指出,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首先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加工后则应把它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此外规范还要求,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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