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之后,我将被处以极刑。永别之前,我以感恩之情深深地为于警官、宫警官鞠躬祝福……同时,我以悔过之心告诫世上的人们,要好好地活着,一定不能触犯法律,不要像我这样伤害他人。”——这是昨天清晨,莱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长刘学仁收到的一封感谢信,这封
信的作者李某某是一名在押人员,于昨日上午被依法执行枪决,在临刑前夜他留下了这封感谢信。
因犯有故意杀人罪,已届不惑之年的李某某于去年6月被羁押在莱阳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的1年零3个月的时间里,李某某思想波动很大,几经反复,曾产生过“破罐子破摔”的念头。针对他的情况,监管民警苦心教导耐心劝说,在生活和思想上关心照顾他,让他感受到了亲情和温暖,使他对人生价值有了新的认识,不仅化解了对看守民警的抵触情绪,还自觉遵守监规,甘愿服管伏法。昨日上午,李某某被依法执行枪决,在临上刑场前的不眠之夜,李某某给家人留下了4封遗书,并为看守所民警写下了这封感谢信。
信中写到:“虽说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重罪,但警官们一点不歧视我,始终把我当成亲人……这种恩德使我终生难忘。目前我的身体还很健康,为了报答警官的教育之恩,我愿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国家。”读罢这封感谢信,民警们的心绪久久不能平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更需要社会各界多一些人性化的管理,多一些相互关照的人间亲情,呼唤更多良知的回归。(通讯员
耿世良 刘文君 记者 王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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