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嫌疑人孙某在某纸业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为公司销售15万元纸张,货款全部打进自己的卡上,进行赌球挥霍。四方区人民检察院昨天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将其批捕。 孙某1999年从吉林来青打工。2002年12月孙某到青岛某纸业公司应聘做业务员,负责纸张销售工作。 &n
bsp; 2005年初,孙某往烟台某公司销售了15万元的纸张。为把这15万元据为己有,孙某以个人名义在青岛某银行开设账户,从2005年4月份起,孙某将收回的15万元货款分4次打入自己的账户,对公司谎称货款还没收回。 有了钱的孙某给了女友5万元,不忘旧情,又给了前妻1万元。2005年9月份,公司销售经理追问孙某这笔货款,孙某总是说对方还没付款。公司领导半信半疑,打电话询问对方才发现被骗。这时,孙某已经几天没有到公司上班,于是向警方报警。(江石平宁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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