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9月30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事故车辆清障收取清障费,并公布了统一的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现行行政许可性收费项目表》中明确规定了88项事故车辆清障收费标准,其
中包括:城区小型车清障费为每次200元,小型危险车260元,中型车300元,中型危险车390元,大(特大)型车400元,大(特大)型危险车520元。公路小型车清障基价为每次200元,中型车300元,大型车350元,特大型车400元等。
交警部门将把事故车辆清障的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及文件依据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为鹏江波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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