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关于2005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崂山风景区道路交通管制通告 为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市崂山风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10月1日至10月7日,每日7时至17时对崂山风景区部分道路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由南线进入崂山风景区的小型
车辆,需停放在大河东停车场,禁止进入景区;由北线进入景区的小型车辆,只准行驶至华严寺停车场,车辆可停放在华严寺停车场或仰口停车场,并须经原路返回。 二、由南线、北线进入景区的大型客车,不受交通管制的限制,八水河停车场、索道站停车场作为大客车乘客临时上、下车点,严禁车辆停放。大客车可停放在大河东停车场、太清宫停车场、垭口停车场及仰口停车场。 三、贾汉路(观崂停车场至李沙路路段)改为单向交通管制,同时禁止9座(不含9座)以上车辆通行。贾汉路(李沙路至观崂停车场路段),自10月1日至10月7日上午7:00-12:00禁止车辆北向南通行,下午12:00-17:00禁止车辆南向北行驶,南王公路(大崂路口至囤山村口劈石口路段)禁止7座(不含7座)以上车辆通行。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分别在流清河停车场、北宅大崂路口、仰口景区收费站设立交通安全检查站,对进入崂山风景区的车辆进行安全检验,对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检验、审查不合格,禁止进入风景区。 特此通告青岛市公安局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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