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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定》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新《
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中央、省、部队驻青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什么是大额医疗补助?我市大额医疗补助额最高是多少?
   为解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我市建立了大额医疗救助金制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5元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补助金。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20万元。
   门诊大病有什么新规定?
   近几年来,门诊大病医疗费每年以30%-50%速度增长,加大了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为此,需要建立门诊大病医疗费的控费机制。这次修订,一是对门诊大病医疗费实行限额或定额管理,二是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不管职工是否住过院,发生的门诊大病费用都要单独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哪些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以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
   新纳入的医疗材料及其支付标准有哪些?
   结合单病种结算办法,将部分医用材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相应提高了部分医用材料的支付标准。具体是:(1)将“颈动脉球囊”、“脑血管球囊”、“颈动脉支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6000元/个、6000元/个、15000元/个,限额内费用进统筹支付范围前自负比例均为30%;(2)“心脏瓣膜”最高支付限额,由3500元/个调整为9000元/个;“冠状动脉球囊”最高支付限额由8000元/个调整为6000元/个。(3)“脑血管畸形栓塞术”和“颅内动脉瘤栓塞术”使用的“电溶解性弹簧圈”,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个调整为5000元/个。
   参保人发生异地急诊住院费用怎么办?
   参保人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在外地出现急、危重病时,可就近到当地公立医院就诊或住院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嘱及病历复印件、各种费用明细、有效费用单据等,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给予报销。但只能报销其中一所公立医院的医疗费。如出现多所医院的医药费单据,必须有同级医院之间或下级医院转往上级医院的转诊证明。在国外或境外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统筹金报销范围。
   哪些病种的门诊医疗费可由统筹金支付?
   我市规定,参保职工患有恶性肿瘤需放疗、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者),哮喘(年住院三次以上者),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等40余种疾病,申请办理了《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纳入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
   如何识别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
   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公布,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其签订服务协议。目前我市住院定点医院有80余家,定点门诊和定点药店各300余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应出示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标示铜牌,标有№:12数字编号;“定点零售药店”应出示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标示铜牌,标有№:13数字编号,参保职工就医购药时要仔细辨认。
   社保卡丢失怎么办?
   参保人员若不慎丢失社保卡,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电话挂失(服务电话:85719191),挂失时应同时提供姓名、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或职工编号;办理电话挂失后参保人员应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同时携带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工作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正式挂失并补卡。参保人员也可以直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同时携带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工作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正式挂失并补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新卡。
   参保人员因异地转移、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其社保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如何处理?
   (1)异地转移。对于调离青岛市无法转移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转移函、社保卡、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刷卡办理个人帐户余额支付。其中,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携带经委托人签字的授权文书及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出国定居。对于出国定居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关部门批准出国定居证件材料、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刷卡办理个人帐户余额支付。其中,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携带经委托人签字授权文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死亡人员。对于死亡参保人员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携带经公安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死亡人员的社保卡;亦可由其用人(或管理)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单位的证明及死亡人员的证明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刷卡办理个人帐户余额支付。纪恩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