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29日
页面功能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更多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