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公告 (2004)李执字第1028、1029、1050、1055、1287号 申请执行人中信实业银行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申请执行王展、秦正雨、张连杰、刘承革、宋国华借款合同纠纷五案于2004年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本院依法扣押
了被执行人所有的鲁BA5282号、鲁BA5287号、鲁BB5260号、鲁U93079号、鲁B16530号车辆。现我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的涉案财产进行处置,限上述财产的有关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执行局主张权利,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主张权利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涉案财产进行处置;同时,限被执行人于2005年10月6日前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84661032联系人:王建青200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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