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今起不再管鉴定
司法鉴定案件都将委托到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法院对此实施管理
早报讯
今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决定》实施后,法院不再拥有自主鉴定的职能,大量的
司法鉴定案件都将委托到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法院对此实施管理。昨日记者从市中院司法鉴定中心了解到,我市也将从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项规定。
记者了解到,规定正式实施后,法院在审理案件中碰到需要委托检验、鉴定、审计、评估、拍卖或者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司法技术工作时,将统一移送司法技术部门处理。
根据规定,司法技术工作在委托社会机构时将采取“专家机构名册制度”,也就是说,所委托机构都在司法部门挂了号的鉴定中介才可以进行审鉴工作。自愿申请入名册的社会机构和专家,应当具备执业资格,具有良好的信用和业绩,无违法违规记录,先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资格证。法院将在此基础上,选择各方面都比较优秀的机构入册。
昨天,市中院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目前已经申请入册的鉴定机构已经近百家,尽管今后的司法鉴定工作由社会机构承担,但市中院仍然对其行使监督职能,凡是诉讼当事人要求鉴定人员出庭作证的,司法技术管理机构会及时通知鉴定人员出庭,经过庭审发现鉴定结论错误或有缺陷的,法院会及时纠正。同时,汇编入册的机构和人员都由法院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该机构受理司法技术工作和定期审核的情况,对不履行义务,违反有关规定、尤其是不按规定履行鉴定人出庭义务的机构和专家,法院会将其淘汰出名册。(记者于顺通讯员刘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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