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潍坊9月28日讯(记者 刘炳文)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日前,寿光三“老赖”被寿光法院判决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中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两年,另一人被处罚金1万元。据悉,对“老赖”们判处有期徒刑,这在潍坊还是首次。
去年5月份,法院判决42岁
的黄某欠杨某的饲料款共23635元应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付清,判决生效后,黄某未履行判决。后来,法院裁定查封黄某饲养的3000只肉食鸡,但是黄某擅自将查封的3000只肉食鸡卖掉,得款后用于归还他人欠款,仍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今年5月27日,寿光法院依法冻结了黄某在银行的存款6465元,另查明从2004年12月至今年1月间,黄某在寿光市邮政局储汇分局存取款交易额达6万多元。日前,黄某已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各项义务,并有悔改表现,因此,法院判决:黄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1万元(已缴清)。
宋某与人合伙承包砖厂,后别人退出,宋某独自经营,合同到期后,尚欠寿光市侯镇北杨家村委会承包费29970元。2003年3月,法院判令宋某及其合伙人五日内付清,互负连带责任,但是宋某未履行判决。2004年4月,法院准备拍卖2003年1月15日查封的该案中的制砖机、拖拉机头时,发现已被宋某私自卖掉。日前,宋某已缴清欠款本金及案件受理费共计32250元。法院判决: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另一被告人崔某也是因为承包砖厂与合伙人起了纠纷,迟迟不履行法院要其归还欠款的判决。法院判决:崔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据了解,现实生活中这样有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不少,在多次催要后,不少当事人和法院对其都无计可施,这次寿光法院下狠手整治“老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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