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山东省已有鲁西化工、博汇纸业和山东威达、登海种业、华泰股份五家公司进入股改程序,五家中只有一家鲁西化工为国有控股公司。作为拥有众多国有上市公司的山东,下一步如何推进股改呢,记者近日采访了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谭成义。
股改“四大注意”
谭成义指出,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稳定市场预期,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出一家,在改革过程中要注意统筹兼顾各方的利益关系,搞好平衡,对于条件暂不成熟的上市公司,也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创新,探索有效的新途径。具体来说,有以下四点要求:
第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要着眼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市场的稳定,就是股权结构的设置上要科学合理,这个科学合理性既要体现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要考虑到企业近期的发展规划,兼顾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问题,特别是产业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设置要给引进战略投资者留有充分的空间。
第二,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要通过规范有效的程序安排,保障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
第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要根据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要求,来确定国有股的最低持股比例。就我省的情况来讲,要按照国家对不同行业上市公司国有股的最低持股比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及企业自身的情况,确定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股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
第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制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要充分借鉴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探索股权分置改革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将资产重组、解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等与股权分置改革组合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对价支付“因企而异”
对于社会关注的山东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价支付的原则问题,谭成义指出,要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对价方式,原则上要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和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认真分析和研究试点企业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企业的股权结构、最低持股比例、每股净资产、股价、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等方面的因素,既要兼顾流通股股东利益,又要充分考虑国有股股东的承受能力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支持国有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在沟通基础上形成共识,在利益共同的情况下,研究制定适宜本公司的科学合理的对价支付方案。
股改也是规范契机
"股改也是一次契机",谭成义指出,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国有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有机结合,与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有机结合,与国资监管方式的改革有机结合,顺应股改后上市公司体制、机制的变化,顺应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后的企业估值动态化,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顺应与股改相伴生的人力资本特别是企业家资本的市场化,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管人”新体制,顺应股改后的市场新环境,借助资本市场这个平台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战略新布局,形成相互促进、和谐共进的良好局面。
此外,同时要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切实解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遏制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禁止利用非公允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支持绩优大型企业通过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实现整体上市;支持上市公司以股份等多样化支付手段,通过吸收合并、换股收购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如何推进股改
谭成义表示,我省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大的方针就是要积极启动、抓紧制订方案、选择时机、实施改革。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各国有股股东要抓紧组织专门班子深入开展股权分置改革的研究和学习;二是要把一二批试点企业的情况研究透彻;三是要对现在的一些探索性、创新性的支付对价方式和一些工作方式很好地加以收集和总结吸收;四是认真分析本企业和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的状况,关注这些企业股权分置改革的动态;五是聘请财务顾问,精心论证方案,选择有利时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最后,谭成义就深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总结了24个字,“统一政策、因企制宜、鼓励创新、加强引导、强化监管、加快推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股改平稳有序,富有成效。(记者胡磊实习生苑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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