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者 简一)
专业证书是假的、干部履历是假的、连入党材料也是假的,这样一个“三假干部”竟一路靠着并不高明的伪造手段发迹起来。如果从一开始,用人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干部考察,那么曹忠武就不可能有以后的肆意妄为。
近年来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多起骗官案,其中仅有小学文化程度
的农民周叶骗取了江西省吉安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仅是内蒙古某单位一个普通职工的郭爱宏,骗取了内蒙古集宁市市委副书记的职务;广东省韶关市个体老板蔡登辉骗取了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政法委书记的职务,等等。
曹忠武被执行了死刑,但该案并不能到此为止。如何让干部选任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使干部管理工作更加完善,这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严峻课题。
2005年9月13日上午,曾经震惊中南海的“‘三假干部’骗官案”终于画上句号——案件主犯曹忠武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就在两年多前,曹忠武的身份是中国物资储运大连公司项目部部长、物华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全国特产经济办公室筹备组负责人、全国特产经济办公室主任等。可就是这样一个位居局级干部高位者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假干部”——专业证书是伪造的、干部履历是假的、连入党材料也是假的。
2004年6月8日,曹忠武因贪污211.17万元,受贿135万元,行贿6万余元,挪用公款200万元,诈骗163万元,伪造国家公文、私刻印章、伪造证件等23项罪行6种罪名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一个不学无术者究竟用了怎样高超的“障眼法”而飞黄腾达?
曹忠武其人
曹忠武1957年7月出生于辽宁省铁岭市一个农民家庭,仅读了几年小学。1974年4月,他成为铁岭市某种畜场的一名工人。1986年3月,他又来到西丰县参茸场工作。1988年5月,曹忠武被调入铁岭市银州区对外贸易公司当了一名小职员。其间,他以公司外派销售人员的名义与其他公司接触企图谋取私利,但因授权委托书露了马脚。1990年,曹忠武因涉嫌经济诈骗被铁岭市公安机关拘留。
从看守所出来,曹忠武被公司开除了,随后他来到北京。
初尝造假甜头
在北京,曹忠武加入到制造假证的不法分子队伍中。回到老家,靠着巴结钻营,也靠着伪造的各种文件、证明,30多岁的曹忠武爬到了某公司经理的位子。
1994年5月,公司因经济效益不好要注销。当时有明文规定,只有聘了干才能安排工作,而曹忠武根本不具备条件。于是,曹忠武拿着伪造的北京财贸学院大专学历和1万元现金找到了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农牧局局长高铁男……就这样,1995年10月,曹忠武买通了高铁男,曹被包装成了国家干部。1996年,曹忠武又通过高铁男伪造了工资单等档案材料,得以被按正常程序聘干,并于同年以正式干部身份调入辽宁省对外贸易总公司,并被聘为总经理助理。
一来二去,曹忠武的胆子大起来,大得没有他不敢造的文书了。
证书随时伪造 职位信手拈来
1997年,内贸部人事司派人到铁岭考察曹忠武的任职情况。曹忠武又指使高铁男出具虚假鉴定和情况介绍,同时提供了假的证明文件。但其人事档案中没有相关入党材料的事实很快被发现。他拿着钱马上找到妻弟及高铁男,授意两人为其伪造入党材料。随后,曹忠武将伪造的材料交给物华运输公司,放入其个人档案。为了谋取更高级职位,他还通过伪造高级经济师职称证书,对自己进行“立体包装”。
除了伪造证书材料,为了能尽快升官,曹忠武竟然想到了主动“提拔”自己。
1997年8月,曹忠武找到了某部属集团下属的物华公司负责人,声称能以物华公司和辽河石油勘探局股份合作的方式,为物华公司引进资金。
北京的公司需要资金,辽宁盘锦的公司需要原油指标,这两种愿望和需求被曹忠武利用了。1997年,曹忠武又指使他人伪造了有关单位任命其为铁岭市银州区农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的文件、证明及个人鉴定。北京的公司与辽宁的公司达成合作协议,而且由某部和辽宁某大型集团公司提供担保。该部下属的人事部门对曹忠武的个人情况也未进行严格审核,1998年1月,曹忠武被任命为该部副司局级干部,担任物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后来,这一利用辽宁和北京两家公司的利益需求骗取副局级领导职务的行径被发现,曹忠武的职务才被撤销。
1999年下半年,曹忠武又找到国家某部级单位领导,谎称自己是原某部正局级干部,现在是“中国特产经济开发办公室”(事实上该部门已于1998年撤销)负责人,要求将特产办挂靠到该单位。该单位有关领导未经认真审核,将拟成立的全国特产经济开发中心以本单位名义上报审批,并决定聘任曹忠武为全国特产经济开发中心主任,明确为副司级干部。此后,戴着“全国特产经济开发中心主任”这顶帽子的曹忠武,不停地奔赴全国各地“指导”特产经济工作。
疯狂敛财大事记
1995年初,采取编造办理原油指标需要费用等虚假事实的手段,曹忠武共计骗取盘锦市盘山县石化公司及经理王某个人人民币163万元。
1997年7月,为辽河油田得利实业公司申报国家无偿农业款人民币200万元提供帮助,曹忠武向赵某索取贿赂款人民币20万元。
1998年,采取收款不入账手段,先后三次截留本公司向其他单位的借款共计人民币114万元。
1998年4月至6月,利用担任物华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从本公司支取15万余元个人使用。
1998年4月、8月,利用担任物华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将本公司向其他单位的借款共计人民币80万元,用于购买轿车,后将轿车私自卖出,将售车款57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等。
1999年3月,收受辽河油田塑料总厂贿赂款5万元。
2000年2月,利用担任全国特产经济中心筹备组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该筹备组收取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的预付款人民币200万元,直接转入其前妻王某的个人股票账户中,用于买卖股票。
……
专家看法
抑制用人腐败必须从源头开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该案留给人们的教训难以随着曹忠武被处决而烟消云散。它后面所折射出的干部选拔任用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
反思之一,一个不学无术、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诈骗犯,竟然通过造假,从一个市一直骗到国家某部委,当上副司级官员,这说明我们现行的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的制度、机制中存在着某些缺陷。试想,如果我们的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健全,有严密的程序以及互相约束的纠错机制,像曹忠武这样一个骗子,有可能从伪造假学历开始,一直伪造到假职称、假党员、假干部吗?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所有这些伪造活动,都是在所谓上级考察、提升他的过程中,从伪造档案开始的。如果有关干部人事部门,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这种现象会发生吗?
反思之二,一个骗子之所以用并不高明的手段一路诈骗得逞,关键在于选人用人中存在腐败。如果有效遏制住了选人用人中的腐败现象,类似曹忠武这样的骗子就不大可能得逞。从这个意义上说,打击社会上的伪造、制假行为固然重要,但是相比之下,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中的腐败更为重要。我们从曹忠武一次次伪造活动得逞的背后,无一例外地看到了身居一定领导职务、掌握用人大权的腐败黑手的“成全”,如果没有选人用人中的腐败现象,像曹忠武这样的人,是决不会一直“骗”到部委的。
反思之三,抑制选人用人中的腐败,必须从源头做起,要把主要靠领导者个人选人,逐步转到主要靠制度选人方面来。应当看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的各级党政机关都是高度重视的,近年来也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如扩大公开选拔的力度,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强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监督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净化选拔任用干部环境、提高民众对选拔任用官员的信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这方面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民众对包括用人中的腐败、买官卖官等丑恶现象深恶痛绝。黑龙江“官场地震”,绥化市买官卖官“丑闻”,已经从一个侧面暴露出问题的严峻性。可以这样说,在现代社会,如果不能在选人用人的源头上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主要靠领导人选人用人的格局,不能有效遏制选人用人中的腐败现象,曹忠武现象就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