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就业办获悉,自2002年以来,全市通过五种渠道累计安置城镇就业再就业36.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5%以内。
据介绍,济南市目前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7614人、“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3.2万人。针对这个情况,济南市劳动部门主要通过“五种渠道”做好城镇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
这“五种渠道”中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从2003年8月实施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以来,目前共安置“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3302名,累计投入公益性岗位各项补贴资金近4000万元。职业介绍推荐也是五种渠道之中行之有效的方法,从今年1月1日起,市和全市各(县)市区职业介绍中心推出了为各类求职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的服务活动,针对“4050”等困难人员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各中心举办了如“残疾人就业推介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推荐及政策咨询会”等专场招聘会,2002年以来,累计通过职业介绍安置困难群众6800人次,进行职业指导3.2万人次。
此外,“结对子”帮扶也是一种方法,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针对困难群体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制定帮扶责任目标和措施,规定市内五区每区帮助200名“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各县(市)帮助100名“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
对于一些有创业基础的失业人员,有关部门免费培训、组织创业。目前全市已有9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了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同时注重发挥社区平台的基础性作用,广泛开展“创业服务进社区”活动,对社区内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困难人员进行项目指导和政策咨询活动。
最后,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按照劳动保障工作“新三化”建设要求,济南市建立了“五保合一”失业保险系统,目前正逐步对其进行完善。在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努力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的作用,努力探索失业保险向促进就业方面的延伸工作,使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上发挥重大作用。(完)(记者
李琥珀 通讯员 种夏)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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