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9月25日,本报报道了《受害人,“求”你出来作证》的消息后,在市民中引起了很大反响。昨天,记者又采访了该事件中的另一名主要抓贼高手刘昌睿,曾当过保安大队长的他,在脱下保安服装后,成了一名“业余擒拿手”,在街上见贼就捉,业余擒贼近百人。
 
;记者在进一步采访后得知,9月23日晚8时30分许,市民杨女士在乘公交车时,脖子上的项链被一男青年一把扯去,后经众多市民围追堵截,终于将歹徒捉至派出所。当时,曾当过保安大队大队长的刘昌睿在楼上家中看到歹徒抢项链的过程后,义愤填膺,换上一套“作战服”就冲下楼去。
下楼后,贼已开始沿街逃奔,后面有半街人追赶,刘昌睿加入追赶人群中跑在最前面,当歹徒跑至台东二路一茶庄处时,突然不见了,后来刘昌睿发现,原来歹徒是在车后面蹲着,他上前就将歹徒抓了出来,在11路站处时,歹徒差点逃脱,大伙又把他抓了回来。
刘昌睿告诉记者,他1988年刚当保安的时候,队长就告诫过他,一定要时刻想到自己头上顶着国徽,肩上扛着责任,要保卫人民的平安。老队长的这句话成了自己心中的座右铭,即使在不当保安的几年里,他也仍然没有忘记“老本行”,成了“业余擒拿手”。
“有时家人也劝我,算了,贼又不是指着你就能抓干净的,万一出危险怎么办?”刘昌睿说,抓贼的“习惯”自己是一辈子也改不了了。(记者
巩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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