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偷车牌后要挟车主出钱赎回牌子,近日,大胆的窃贼王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市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4月份,王某和同伙用化名“顾滨”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用身份证办理了一张牡丹信用卡,又印制了“寻牌132××××7065”的不干胶
纸50张。他先后在无棣路、洛阳路等处的楼下盗窃28辆汽车的车牌,在汽车反光镜上留下拿钱赎牌的线索。
王某号称“盗亦有道”,只要车主打过电话去询问,他便给车主回复“盗亦有道,钱到必还,绝不食言”的短信,并要挟对方往自己的账号里汇款,勒索的金额从100元到300元不等。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就有23位车主向王某的账户里汇款4390元
4月26日,王某被逮捕。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因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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