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认为
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应“三管齐下”
本报讯
日前,我市8家城市公用、基础设施企事业单位被纳入市国资委第二批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范围。今后,城市公用事业应如何在有效监管下推进市场化进程?市国资委认为,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应“三管齐下”—
——企业自主经营、市场供求定价、依法实施监管。
近日,市国资委对集中在我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垃圾处理等部门的近40亿元城市公用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依据市委、市政府“加大公益公用事业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的要求提出,必须针对城市公用事业作为公益性行业的特殊性,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推动该行业进行市场化运作。
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城市公用事业加快市场化进程,首先要做到企业自主经营。这就要求政企分开,健全企业法人制度,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要尽快分离目前存在于某些公用企业中的行政性职能,使企业真正能把精力投入到提高自身竞争力上来。其次要做到市场供求定价。这就要求健全市场竞争结构,实行公用事业全面开放,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性质之间的壁垒,以利于经营主体多元化。第三要做到依法实施监管。这就要求改变传统公用行业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大一统、直接经营管理的模式,在规则、透明的基础上健全现代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做到“政府行政监管,行业协会自律,企业自我约束”。
这位负责人表示,“三管齐下”市场化的目标,将推动我市城市公用事业加快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与融合步伐,加速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实现跨越式发展。(本报记者
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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