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规范聘用外部专业人员和专家参加审计工作行为,有效整合审计资源,近日,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外聘专业人员和外聘专家参加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对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的审计人员和专家参加审计、审计调查和
审计软件开发等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提出了外聘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条件、范围、形式、聘用程序及质量控制和管理措施等,具体全面,可操作性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限定了外聘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的必要情形。《办法》规定,在审计力量不足或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限制难以控制审计风险或者难以完成审计任务,确有必要扩大审计面和审计成果,需要外部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出具鉴定结论、参与开发审计软件等情形下,可以聘用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
二是聘用的条件和程序比较严格。《办法》规定,外聘人员应当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资格、专业技能和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在机构有良好信誉,近三年未受到处分和处罚。在聘用程序上,实行申请、聘用和决策相分离,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核批准后,由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公开招聘,提交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最终聘用人选,从而保证了聘用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正。
三是聘用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形式具体明确。《办法》规定,可以聘用外部专业人员和专家参加绩效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软件开发和应用、企业审计以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等;聘用人员主要采取编入审计组统一开展审计的形式,有时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独立完成审计任务。
四是对外聘人员参与审计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措施严格细致。《办法》规定,使用单位负责对外聘人员参加审计工作进行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有关审计结果要进行质量评估和复核。对发现审计结果质量存在的缺陷,规范了补救条款,并根据缺陷程度不同,分别作出扣减审计费用、记入不良业务记录、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罚。同时,《办法》规定,外聘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应当执行回避、保密、廉政规定及审计纪律,违反规定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聘用外部专业人员和专家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对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促进审计机关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起到积极作用。(褚秋亭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