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04年,人民群众对政府和部门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87.2%,与2003年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政风和行风有了较大转变,这是市委、市政府狠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效,为建设“廉洁、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抓政风行风整顿中,市
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原则,对行政权力相对集中的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和部门,采取暗访、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专家学者、新闻记者以及机关干部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对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解决。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市委、市政府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全局意识、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内容,向各单位和部门公布,对经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较低、意见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列为整改重点,由监察、纠风等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在评议中,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始终做到投诉必接、接诉必办,有诉必反馈,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要着力解决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承诺失信、效率低下、与民争利,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要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在评议结果的运用上,坚持与转变机关和部门作风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与班子考核和干部使用相结合,深化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除向被评议单位反馈外,市委、市政府要求将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青岛广播电台“行风在线”节目,对评议中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听众做出说明或承诺。通过这些形式,大大增强了民主评议工作的权威性。(于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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