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迎接国庆悬挂国旗时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位置
昨日,有市民拨打早报新闻热线82888000反映,胶州市某水产公司一楼橱窗玻璃上有人挂上了一面国旗,他们对此提出质疑,国旗作为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在橱窗里悬挂是不是对
国旗的一种不尊重?那么,这种挂国旗的方式到底合不合适,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记者就此展开了采访。
没旗杆才这样挂
昨日上午,记者在胶州市广州路与胶州路交界处的某水产公司门前看到,在一楼临街偌大的橱窗玻璃左上角,一面长近200厘米、高近100厘米的国旗横挂在上面。
“我们这是刚刚从市场买的。因为暂时没地方挂,我就挂在玻璃窗上了。”对于为什么要悬挂国旗,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国庆节快到了,为了庆祝节日,所以他便从市场上买回一面国旗准备悬挂,由于当时没有旗杆,他便将这面国旗悬挂在橱窗玻璃上。同时,他还告诉记者,他对《国旗法》不是很了解,如果违法,他会马上将国旗摘下来。
这种挂法欠妥当
昨日,青岛钟声法律服务所的郭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国旗作为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有其正常的使用和悬挂方法,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还有着严格的执行标准。《国旗法》中没有对个人悬挂国旗的方法作出明确规定,但《国旗法》第十五条规定,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所以,作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用这种方式悬挂国旗就显得不十分合适。
最后,郭律师提醒广大市民,按照《国旗法》的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的,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记者牟成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