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口70万、财政收入仅1.8亿元的贫困县,立足县情,积极探索,初步建立起了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灾害应急救助等为主要内容,以就业援助、科技援助等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走出了一条贫困县传统救助与现代救助相结合、主体救助与配套救助相衔接、救助资源科学整合的新路子。
地处湘
鄂边陲的石门县年人均纯收入在637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达4万多,占整个农村人口的6.7%,有1.1万多名城市人口的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为解决这部分人的实际问题,石门县一手抓经济,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贫困问题;一手抓社会救助,通过社会力量扶贫帮困。
低保救助工程给城乡特困群体提供了一条出路。今年51岁的楚江镇荷花社区失地农民占代权,爱人双目失明,自己靠捡垃圾维持一家四口人生计,经常有了上顿没下顿,两个女儿面临失学。2004年起,当地政府将他一家纳入低保家庭,他每月领取了300元的低保费。
“别小看这300元,这可是我一家老少的‘救命钱’呢,”享受政策温暖的老占充满感激地对记者说,“这两年,靠这笔钱,我一家人有饭吃,两个女儿也继续上学了。”
石门县民政局局长李钢介绍,从2004年起,县里按人均每月5元的标准,为1.2万农村贫困人员落实了低保,为1.1万名城镇贫困居民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差达到52元,做到了应保尽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因病致困是城乡弱势群体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县里对患有尿毒症、白血病等8种大病的城乡特困群众,给予2000元以下的医疗救助,使他们病有所医。2003年以来,全县共有850名特困病人享受了此项救助,共支付救助金120万元。
走进易家渡镇塘上铺村陈文学家,3间平房虽然十分简陋,但这名大病初愈的年轻人脸上却挂满了微笑。原来,2003年,28岁的他就被确诊为白血病,要治愈这种病,起码得30万元。望着年迈的父母、嗷嗷待哺的儿子,他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正当他陷入绝望之际,县民政部门给他送来了救命的2000元钱。接着,县里发动群众捐款,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帮助他。
“这两年,为治病我前后花了7万多元,民政部门和社会上就给了我6万多元,”陈文学说,“没有政府的救助,我坟上的草恐怕也有1米多深了。”
石门县还着力实行城乡特困无房户、倒房户“爱心房”工程,近两年先后建起了近4000户“爱心房”;实施城乡特困子女失学救助工程,2002年来共募集救助资金1200多万元,使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近300名贫困学生通过社会救助完成了高中学业。在重点推进以上救助工程的同时,还建立了灾害应急救助、就业援助等制度,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分类施救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城乡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可靠的保障。该县大力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初步建立起的以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得到民政部的高度评价。7月7日,民政部低保司负责人在当地调研后认为,作为全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得最好的县(市)之一,石门县比较科学地勾画出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今后发展的蓝图,堪为表率。
在救助体系运作中,当地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义工制度。县里规定,所有居住在社区内的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帮助社区做“义工”,每人每年不得低于25个小时。今年以来,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参加社会救助的义工就达1000多人。
7月8日,记者来到县民政局救助管理局。走进一楼大厅,只见一面与各乡镇联网的电子屏幕上,正滚动播出全县救助对象的姓名和详细地址、救助病种及标准、资金来源及管理项目等内容。大厅侧面墙上张贴的《社会救助体系程序图》让人一目了然。里间的档案室里,摆放着满满的几柜档案资料,从左至右,依次是“综合资料”、“大病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几项内容。记者随意翻看了其中的几本资料,只见字迹工整,一丝不苟。
据了解,石门县社会救助体系,无论哪一项救助制度或哪一个工作环节,都有明确的法规和政策规定作依据,有一套健全的、扎实有效的监管机制作保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救助工作在基层的落实,防止了随意性和形式主义。 本刊记者
黄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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