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
孟娜)参加首届社会保障国际论坛的中国社会保障专家认为,目前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于城市,而家庭养老功能的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亟待建立。
目前,中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
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尤为突出。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再生指出,目前,中国农村依靠家庭儿女养老和土地养老保障的功能越来越弱。中国是世界上人均耕地较少的国家,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人均占有的耕地越来越少。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强和价值观念的改变,年轻人在外独立生活和不愿承担养老责任的比以前增多。
据湖北省农调队对全省17个县市170个村进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专题抽样调查显示,目前农村老人单独居住的比率达到27.6%,比20年前上升了11.4个百分点,同时,老人靠自己劳动养老的达到了31.3%,也就是说,有一部分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并不是由子女供养的。
调查还显示,2002年农户用于养老的费用达到每位老人824元,养老费用占农户家庭年纯收入的8.5%,农民养老的负担越来越重。
张再生说,目前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在探索中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全国已有1870个县(市)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障工作,5500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农村特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工作也逐步展开,全国有1200多个县(市)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享受农村低保的人数达到445万。
张再生认为,政府应该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职责,建立新型的农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应是“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在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要正确处理个人、家庭与政府的责任。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应由政府制定并主导实施,具体操作上可以采取以能保证养老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计算出每人每年需要交纳的保险费用,对其实行“五五制”的办法,个人承担50%,村集体和国家承担50%。
这种制度安排与欧洲国家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有一定的相似性。德国农民养老金主要有两个来源: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的补助金。日本的国民养老金保险的资金来源是政府的基础养老金拨款和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完)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