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附加率提高到3% 卷烟生产企业不再减半征收
新华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
田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4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教育费附加是根据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开征的,其目的是为了多渠道筹集教育资金,加快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此次修改把附加率提高到3%,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考虑到当时全国卷烟生产企业处于全行业亏损的状况,国务院规定对卷烟生产企业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烟草行业负担的税率较高,国家保留了对卷烟生产企业的这一优惠政策。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卷烟生产企业的经营状况好转,企业利润逐年增长,已经有能力全额缴纳教育费附加。为增加教育资金,改善基础教育,《决定》规定对卷烟生产企业依法全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完)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三条第二款。
将第三条修改为:“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云南省今年起全面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
云南省政府近日决定,从今年起,全省范围内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对烟草企业,按1.5%征收教育费附加,按1%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
破解教育资源不公的郑州试验
据了解,1999年5月,郑州市政府审批通过了全市《关于实施城市薄弱初中更新工程的意见》,要求到2001年,分批对薄弱初中学校进行更新改造,具体的改革措施是,加大投入,从每年的预算内资金和教育费附加中划出专项经费用于薄弱初中学校建设;从高中段教育捐资费中划出适当的比例,统筹用于薄弱初中建设;充实加强校领导班子,加强补充师资力量和提高师资队伍水平,2001年所有薄弱学校30%的教师要达到本科学历,50%的教师能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革招生制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