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贷款要实行限时服务制度,最多执行两级贷款审批,对额度50万元以下的贷款,从接受申请之日起,10日内必须办结放款,如不能获得批准,也必须在10日内给予明确答复。”今天,山东银监局召集省内各家银行举行小企业贷款业务推进会,对小企业贷款难这一“顽症”开出了“猛药”。
据悉,今天的推进会
是山东省范围内第一次召开关于小企业贷款的专门会议。近年来,山东省各类小企业发展迅速,目前数量已占到企业总数的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达到约1/3,但小企业贷款占全部银行贷款的比重却不足1/5。为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结算难”三大难题,山东银监局负责人向到场的各家银行行长提出要求。一是尽快结合实际拿出开展小企业贷款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建立适应小企业贷款发放特征的授信体系,增加基层行的贷款自主权和积极性,实行限时服务制度;三是尽快成立为小企业服务的专职部门,或者选择几家分支机构作为专司小企业服务的特色机构;四是加快业务品种创新步伐,积极开展诸如自助贷款、存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抵(质)押循环贷款等多样化的信贷产品;五是探索创新灵活的抵押担保方式,如可采取合同质押担保、原材料及库存物资担保、由企业法人代表和主要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六是改革授信问责办法,摒弃对单笔、单户贷款追究责任的惯常做法,重点考核小企业信贷人员客户群体的综合回报情况,以切实保护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山东银监局局长王进诚会后接受采访时说,其实对银行来说,发展小企业贷款能够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更加协调和匹配,解决潜在的流动性难题;也能有效防范贷款的过度集中,降低可能出现的资本和拨备不足的风险;同时还能提高银行业人员、资产、网络的利用效率,开创新的市场空间和业务领域。因此,发展小企业贷款不仅契合国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也符合银行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是银企双方共同的发展要求。(记者
魏震 通讯员 朱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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