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消化“隐性过期”食品有“高招” 捆绑销售暗藏“马虎眼”
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超市买回几大盒捆绑销售的牛奶,回家才发现原来明天就到保质期,只好动员全家老少一起上阵,赶在期限前全部喝掉。距离失效期很近、不符合应有标准、“年岁已高”……原来除了硬性的已过使用期限
,各色各样的“隐性过期”也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这些商品虽然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往往会给人带来一丝尴尬。
八支酸奶保质期还剩两三天
“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我们不敢享用。”昨天,家住延吉路的何女士不满地向记者投诉,现在超市的促销手法太高明了,稍不留神就会被“蒙”。
何女士说,自己在一家超市买了大盒六支装原味酸奶,捆绑送了两支草莓味酸奶,可是回家后打开一看,发现草莓味酸奶保质期还剩两天,原味酸奶还剩三天。看着八支马上要过期的酸奶何女士犯了难,老公出差,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要在三天之内消化掉所有的酸奶,看来她只能加把劲喝了,于是早餐有酸奶、晚餐后也喝酸奶,喝最后一支时,酸奶已经超出保质期一天。
何女士说,她只查看同类没有捆绑产品的保质期了,经不住赠品诱惑买了这种捆绑装,“谁知道同柜台同品种商品保质期会差这么大,真是便宜没占着,还添堵。”
记者调查 捆绑食品花样真不少
记者在岛城一些卖场调查发现,捆绑销售的现象在大多数超市内都大量存在。如果同种产品捆绑销售还“合情合理”,有些商品的捆绑销售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比如两瓶牛奶捆绑一包饼干、洗衣粉捆绑洗洁精、洗面奶捆绑牙膏等。而在这些捆绑销售的货架上往往会被商家以醒目的大字标上“大优惠”等促销语,以吸引眼球。可细看之下就会发现,这些捆绑销售的商品有些仅差两天就到保质期,有些商品的保质期甚至被胶带“精心”挡住。
记者就此询问了一位营业员,这位营业员满不在乎地回答:“便宜嘛,当然不会把最新鲜的东西放在一起卖啦,你自己买的时候看准了不就行了。”
购物提醒 看清捆绑食品保质期
很多购买到手的“捆绑食品”即便是即将过期的也很难投诉。记者调查发现,我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只要没有销售过期产品和伪劣产品都不受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业内人士称,将两种即将到期的食品捆绑在一起,或将一种即将到期的食品和正常食品捆绑在一起卖“促销价”,商家这样做是为了逃避责任,把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种做法与正常的促销性质不同。为了逃避责任,许多商家在特价销售、捆绑销售或赠送产品时,往往注明“不予退换”。这种食品一旦销售出去,消费者想找商家论理就难了。
因此消费者在超市商场购买食品时,特别是捆绑销售的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保质期,已过保质期或接近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此外,购买食品时一定要保留好票据,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找商家协商解决问题。(记者
刘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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