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连杀一家四口的罪犯黄佳义、芮吉涛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22日上午,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佳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人芮吉涛犯故意杀人罪,因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判处无期徒刑。
1994年10月,黄佳义、芮吉涛从济南乘火车到即墨市找朋友玩。在即墨市住了两三天后,二人
花光了所带的钱,便预谋进行抢劫。10月27日20时左右,二人到即墨市城区被害人孙爱琴一家小饭店“民乐饭店”吃饭。吃饭中,二人看到经营该饭店的只是一个约五十岁的妇女和一个约三十岁的妇女,顿起抢劫歹意。
黄佳义、芮吉涛点了几个菜,要了几瓶啤酒,边喝边吃,并以喝酒猜拳等借故拖延时间,待店内的顾客离开后,二人着手实施抢劫。当晚约23时左右,芮吉涛突然拔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威逼孙爱琴,黄佳义到厨房拿来一把菜刀威逼孙爱琴的女儿袁永华,将母女二人逼进厨房,又用捆啤酒的尼龙绳、毛巾、围裙等将二人的手脚捆绑起来,并将他们的嘴堵住。这时,孙爱琴的儿子袁勇走进酒店,二人又向前持刀威逼并将袁勇捆绑在一张钢丝床上。黄佳义、芮吉涛将饭店大门关闭并从里面顶住,便开始搜掠财物,劫得人民币50元、照相机一部、手表一只、金项一条。后因怕事后被害人报案,二人决定杀害三人。黄佳义、芮吉涛首先用毛巾勒孙爱琴的颈部,二人分别拉拽毛巾的一头用力拽,直到孙爱琴没有呼吸了才住手。后二人又采用同样的手段杀害了袁永华和袁勇。
这时,孙爱琴的另外一个女儿袁永青来敲饭店的门,开始黄佳义、芮吉涛没有吱声,但袁永青连续敲门并喊叫了五六分钟,二人遂打开店门将袁永青拽进店内,用绳子将其手脚捆绑,又用同样的方法用毛巾将其勒死。
二人杀完人后一直在店内等到天亮,临走时怕被害人不死,又用刀朝被害人的颈部各捅一刀,致被害人孙爱琴、袁永华、袁勇机械性窒息当场死亡,被害人袁永青被勒颈部后导致深度昏迷,一年后死亡。二人用一把挂锁将饭店门锁上,带着所劫财物逃离现场,乘火车回到济南。
二人逃离青岛后,一直潜伏十余年之久。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5年4月,即墨市公安局刑警将二人抓获归案。(曾宪权
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