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死已怀孕的女友,爱子心切的母亲没能说服犯案的儿子去自首,反而“毅然”取出5万元现金当作盘缠携子一路出逃至昆明,而在当地隐姓埋名躲藏了一个多月后,被闻讯赶来的上海警方抓获。
昨日,上海市一中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因犯故意杀人罪,原东华大学学生
范立峰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其母亲由于窝藏包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04年12月,原东华大学拉萨尔国际设计学院学生范立峰发现热恋中的同居女友管某怀孕。于是,两人盘算着在来年3月份结婚。
今年1月25日中午,其与朋友一起吃饭时还口口声声称当天下午两人去一家影楼试穿婚纱,拍结婚照。但就在次日,这对恋人在范的住处就“结婚与否”发生激烈争吵,一怒之下,范立峰将女友按在床上,然后死死地掐住脖子,直到后者停止呼吸。当得知儿子杀了女友,范母曾劝服儿子去自首,不料遭到了一口回绝,于是,爱子心切的范母无奈想到了远走高飞。当天中午,范母就到银行取出5万元现金,并购买两张去南宁的火车票离开了上海,并几经辗转,母子2人最终来到昆明。担心暴露身份的范母购买了一张名为“陈秀英”的假身份证,并在当地租下了一间月租为500元的房子与儿子共同居住。仅一个月后的2005年3月5日,上海警方赶到昆明,将母子俩抓获归案。
据行凶的范立峰交代,两人热恋时,其谎称家里有钱,并在雁荡路有一处房产用于结婚,但临近结婚,女友却发现男友家境很一般,为此双方曾屡次发生争吵,遂男方提出要和女友分手,不愿结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范立峰故意杀害已怀孕的管某,造成“一死两命”,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厉惩处。范母明知儿子罪行仍为其提供财物、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且其窝藏对象的罪行极其严重,故范母所犯的窝藏罪相应也属情节严重。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亦曾劝儿子自首,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作者:早报专稿
顾文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