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不成,便将心仪的女孩杀死并强奸;妒忌情人的老公,手刃两命。昨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杨远路等3名罪犯因故意杀人罪等被判处死刑。经广东省高院核准,宣判会结束后,3犯伏法。
杨远路,福建人,27岁,小学文化。2002年,他曾因盗窃被福建省漳州市劳教所教养1年6个月。
2004年2月,来广州打工的杨远路对厂里的一名女同事陈某倾慕不已,展开了热烈追求。无奈陈某冰山对火海,对杨的求爱坚决拒绝。一再遭到冷遇,愤怒的杨远路曾多次扬言:如果陈某一直不理他,他就会杀死陈某并自杀。对杨某狠毒的“战斗檄文”,陈某没有放在心上。
2004年4月23日凌晨,杨远路携带一把水果刀,将陈某约到工厂员工宿舍楼楼顶天台处,强硬要求陈某接受其求爱,再次遭拒。杨远路爱极生恨,掏出水果刀架在陈某的脖子上,威逼其与自己相好。见陈某大声呼救,杨远路发了狂,挥刀向自己口口声声爱慕的女孩剌去,陈某右颈静脉被刺破倒地。丧心病狂的杨远路毫无人性地将其拖到天台水池边,强行将其奸淫。当日中午陈某被人发现时已死亡。
2004年11月1日,逃匿至福建漳州的杨远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杨远路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
27岁的张建军,甘肃人。张建军一直与有夫之妇宇某保持着暧昧关系,并与之一起到中山务工。2004年9月6日,宇某告诉张建军其丈夫连某也到了中山,令张建军心生妒意。
巧的是,当晚21时许,当张建军骑车来到坦洲镇工业大道某厂门口等候宇某下班时,亲眼目睹了自己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宇某正和丈夫连某亲亲热热地走在一起。一股怒气顿时直冲张建军头顶。他一路尾随连某夫妇至坦洲镇工业大道与彩虹路交界处,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冲上前,向连某连刺数刀。连某带伤逃跑,张建军仍追杀不休。
为阻止事态发展,宇某上前紧紧抱住张建军。看到情人如此维护自己的丈夫,张建军更加狂躁,毫不留情地用水果刀向宇某猛刺多刀,致其当场死亡。最终张建军因故意杀人罪被中山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连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1万多元。
同日被宣判死刑的,还有受雇杀人的河南人向启德。(时报记者 邬科 通讯员吴娇 梁容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