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从市旅游局获悉,“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旅行社安排购物,每天不得超过一个购物点,购物点名称必须在接待计划中明确写明备查,名实不符的,市旅游局将以擅自增加购物点予以查处。
市旅游局同时规定,各旅行社在接团业务中,要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不得
以“准星级”或“相当于某星级”等模糊概念降低接待标准。严格执行“旅行社不得采用以低于正常成本价的价格参与竞争”的规定,防止价格欺诈,坚决抵制恶性削价竞争。各星级饭店要在“十一”前进行一次自查。市旅游局同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85912000,受理游客有关旅游方面的投诉。(记者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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