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灭门案”昨宣判
连夺四命潜逃11年的凶犯一判死刑一判无期
黄某和芮某在即墨市一家小吃店杀死了店主孙某及其三个孩子后,抢得50元人民币、照相机、金项链等物品潜逃。潜逃了11年后,两人最终没有
逃过法律的制裁。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黄某死刑,芮某由于作案时未满18岁,被判无期徒刑。
1994年10月,黄、芮二人从济南来到即墨。10月27日晚8时许,二人在即墨市一家小饭店吃过晚饭后,看到店内只有两名妇女照看,遂生歹念。
当晚11时,芮某用尖刀逼住店老板孙某,黄某跑进厨房拿来一把菜刀,架在孙某的女儿袁某的脖子上,将母女二人逼进卧室,用绳子绑起来。随后,孙某的儿子进入店内,黄、芮二人又将他抓住。黄、芮在小店内只搜到了50余元现金、一部照相机、一只手表和一条金项链。因为担心事情暴露,黄、芮二人合力用毛巾勒死孙某及她的两个孩子。
当两人打算逃跑时,孙某的小女儿也回到了店里,随后也被黄、芮二人用毛巾勒死。作案后,黄、芮二人逃离了青岛。
黄、芮二人潜逃11年后,今年4月,黄、芮二人被即墨警方抓获。
曾宪权丛日新于顺为您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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