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相关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共同发展 零售商不得恶意占压货款 据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记者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获悉,为了严厉打击一些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商务部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
局等11个部委从今年9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国内零售行业发展迅速,对促进商品流通、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零售企业滥用销售终端的优势地位,在交易过程中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一些零售企业对供应商货款久拖不还,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开设新企业或分支机构;个别零售企业打着连锁经营的旗号,在骗取银行贷款、供应商货款后,卷款潜逃或以经营不善为由关闭企业。这些含有欺诈性质的行为阻碍了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商务部等11个部门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制定相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零售商的诚信意识,使零售商骗取供应商货款的现象得到预防和有效遏制,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状况得到改善,促进零供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建立正常、良好的商业伙伴关系,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零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和谐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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