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秀山庄小区业主对正北物业强收500元保证金表示不满 日前,本报刊登《没装修也不退保证金》一文,反映胶州市龙秀山庄业主杨先生(化名)去年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被正北物业公司强行收取500元房屋装修保证金。尽管正北物业当初承诺一年内退还,然而事情已经过去一年有
余,可他怎么也拿不回这笔装修保证金。日前,龙秀山庄业主杨先生再次向楼宇热线反映,去年他的装修保证金至今仍未见回音。 市物价部门的有关人士指出,物业公司不得以交付房屋为由,向小区业主收取房屋装修保证金。有关人士称,正北物业向杨先生收取房屋装修保证金的行为违规,遇到类似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通过12358进行举报。 同时,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杨先生与正北物业签订的装修保证金协议,其前提是针对业主装修行为的,然而杨先生并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此他与正北物业签订的装修协议并未生效。也就是说杨先生无须履行未生效协议的约定,所以他无须向正北物业交纳500元的房屋装修保证金,他要求正北物业退还保证金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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