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滕世雷 通讯员 张瑜 报道
本报莱阳讯 中秋前夕,莱阳市公安局。记者注意到,每位办案民警都有一本小册子——《民警办案得与失》手册。手册有常见案例、特殊案例、失败案例,连同这些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办案民警的得失成败汇编成册。而这,仅仅是莱阳市公安局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高民警办
案水平所做的一件小事。
谈起规范执法行为的初衷,莱阳市公安局局长徐景华深有感触地说:“其实大多数民警都有为民执法的愿望,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多数是由于民警不注重学习、执法观念陈旧等这些‘先天不足’造成的。要规范执法行为,就必须下大力气治愈民警在执法上的‘软骨病’。”
为更新民警的执法观念,该局采取定时间、划区域、包责任等措施,调查走访征求造成执法不公的深层次意见和建议。他们在将发现的问题下发各单位、组织民警讨论找不足的同时,邀请专家和民警一起交流座谈,通过理论的引导和事实的感悟,让广大民警认识到“执法公正,才是执法的第一要义”。同时,在全局执法单位坚持“每案必析”制度。2003年至今,这个局每年办理案件2000余起,没有出现一起不依法适用刑事和行政强制措施、不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案件定性不准、处罚不当的问题。去年,全局共办理刑事案件1400多起、治安案件700多起,没有一起复议被撤销和变更。
在治安案件办理上,该局实行“六步走”制度,即每受理一起案件都要按照民警直接办理、单位法制员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局法制科分工民警审查、法制科领导把关、分管局长审批的程序进行。在刑事案件办理上,在案件办理、案件破获、案件侦查等阶段,向当事人和群众及时告知和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这些制度的落实增加了办案的透明度,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因而群众把公安当作贴心人,主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今年以来,群众共主动提供线索46条,破获案件127起。
该局不断完善监督机制,防止公安在执法活动中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随意性问题的发生。他们对内部机构进行了整合,将纪委、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合署办公,常年坚持案件处理调度制度、督察情况通报制度、审计工作季查制度和案件处理回访制度,强化了内部自查自纠的监督作用。自2003年起,该局的信访案件逐年以42%、32%和27%的比例下降,连续3年没有在公安部登记的信访案件,辖区群众对公安执法的满意率达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