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昨日在青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桂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聚在会上致辞。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关于
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总结交流了省和青岛、济南、淄博三市立法工作经验,探讨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措施。
会议强调,全省地方立法要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把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大力改进工作方式,扩大立法民主,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使所立法规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
会议指出,地方立法既要坚定不移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要兼顾好、协调好各方面各阶层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具体利益和现实利益。要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当前要特别注意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要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要坚持群众路线,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增强立法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国庆、林保义、梁德超、于仁伯,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赵瑞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先平和济南市、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本报记者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