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受性骚扰上升至性骚扰总数三成,专家称性骚扰立法不应回避“女扰男”
男性也受性骚扰?人们虽然闻之不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并不少见。连日来,本报记者经过多方采访,取得了第一手关于男性受女性性骚扰“个案”。在此,我们为广大读者精心“挑选”了“三类”各有特点的“案例”。
性
骚扰是文明社会的毒瘤。禁止性骚扰由民意上升至立法,出现在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里,无异于交付给妇女同胞一件维权的利器。对性骚扰进行立法加以惩戒不仅是法治进步和社会文明的体现,也向社会和公众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性骚扰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在为广大妇女拍手称快的同时,也有人提出,“立法禁止性骚扰”不能只对女性,如果不把男性包括其中,这是不全面也是不公平的。虽然女性受到性骚扰的可能性远远大于男性,但男性遇到这种情况也不是绝无仅有。
既然男性受到性骚扰呈上升趋势,那么受害者该去何处寻求法律保护呢?女性受害者可以找妇联,可以“找”《妇女权益保障法》,难道男性受害者想寻求法律保护,也去“找”《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因为“投诉”无门,在广州,一些受到性骚扰的男性只好到市妇联去“讨个说法”。
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来保护男性受害者。龙翼飞教授认为男性反击性骚扰,可以从《宪法》、《民法》或其他相关法律中寻找对应条文规定,建议在我国法律的完善与健全过程中,男性可用“人身权”不受侵犯来回击性骚扰。
新快报讯 (记者 文安 实习生 田红娟)广州男性遭受性骚扰情况日益增多。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妇联获悉,男性咨询室遇到新问题,仅今年上半年,就有两宗遭受性骚扰的男性求助妇联。
权益部一位接访人员称,从妇联的情况看,广州男性遭受性骚扰的情况不容乐观,来妇联求助者只是凤毛麟角,遭受性骚扰的男性较女性更易选择隐忍不言。有专家称,性骚扰立法,不应回避“女扰男”。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介绍,在所有的骚扰事件中,男性所占比例已经上升至3成。暨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心理学硕士张将星称,现实中广州有三种男性最容易受到性骚扰:成功男士、打工白领及未成年男孩。
少男被诱奸导致精神分裂
广州市妇联权益部的一位接访人员对一个陌生少年的电话有着深刻的印象。“是稚气未脱的声音,他告诉我他很害怕,因为邻居家的阿姨叫他去做了可耻的事情。”刚说到这里,电话就断了,但妇联的干部还是听明白了他说的话。接电话的妇联干部很痛心,“我们没办法找到那个受伤害的孩子,这个时候没有正确的引导,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
在芳村精神病医院,还住着一个被中年妇女诱奸的17岁男孩王宇(化名)。他因为在一起“性骚扰”中初次体验到性快感导致行为裂变,最终精神分裂。
诱奸发生在珠江岸边,2003年暑假,当时读初二的王宇从武汉来广州度假。8月的一天,王宇在天河区猎德村附近跑步时碰到一个开着轿车的妇女主动和他搭讪,并要教他开车。王宇跟随她上车后,中年妇女以1000元做诱饵要求王宇和她发生性关系,并迫不及待地抚摩起王宇的身体……当王宇回到家,细心的父母发现儿子的生殖器红肿并破裂,才得知年仅15岁的王宇被诱奸。
本来爱说爱笑爱动的王宇从那天起像变了个人,他想方设法找黄碟看,还四处偷取女性晒在外边的内衣,甚至突然在公众场合撕扯女孩子的衣服。父母对此束手无策,只好将他送到芳村精神病院。医院确诊王宇已经患有精神分裂症。
●专家点评
加强对青少年性教育
张将星(暨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15岁的王宇正处于一个对性懵懂的时期(15岁-25岁),当性欲被激发时,这个年龄段的男性却又是性欲求最为旺盛的时期,很容易被诱惑,如果突然遭遇诱奸,对其生理和心理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如果师长在事后没有及时地对其进行正确的心理干预,被侵害者很容易走上歧途,产生病态心理。”张主任指出,预防少年男性被性侵害,首先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万一遭受此种侵害,家长应该积极引导,让其正视这种经历。若是像王宇这样,在遭受诱奸的过程中体验到了快感,家长不能忽视或掩盖,应该教育孩子要保护自己,控制自己的性欲望,必要时应求助于心理医生或心理咨询师。
张主任在分析女性骚扰者心态时强调,这类骚扰者一般都年龄偏大,事业有成,但其婚姻、家庭生活不美满者居多。在正常夫妻生活中达不到性生活的满足,采取性骚扰男下属和其他人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病态的性欲望也是部分骚扰者的共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