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0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日前,甘肃省庄浪县姚河乡村民李旦旦涉嫌强奸被带到该县公安局南湖乡派出所,但出来后猝死,该办案派出所原所长贾某及民警朱某双双被检察院批捕。
据介绍,2004年10月10日上午李旦旦外出,吃晚饭时还没有回家。到晚上10时许,一村民告诉李旦旦家人,说南湖派出所给村上打
电话,要他前往派出所领李旦旦。过了不到半小时,派出所的贾所长和一位姓朱的民警坐一辆出租车到李家中,通知“拉上人力车到派出所拉人”。李父亲赶到派出所后,只见儿子倒在派出所一办公室门口,口鼻流血,人已经昏迷不醒。在民警的帮助下,他将儿子抬上车拉回家中。到家后,只见儿子遍体鳞伤,全身呈紫红色。次日上午9时许,李旦旦死亡。
南湖派出所贾所长称,2004年10月10日下午1时,李旦旦在当地拦路强奸一女子未遂,后被扭送到派出所。李旦旦身上的伤是在10月10日欲行强奸时,因为女子大声呼救,附近农民听到喊声后,对李旦旦殴打所致。在审讯过程中,他们没有对李旦旦动用武力,李旦旦离开派出所之前还是好好的,至于第二天为什么突然死亡,他表示检察机关会将此事调查清楚。
平凉市检察院将李旦旦的尸体送到兰州大学医学院法医研究室作病理鉴定,并请省检察院再次做伤情鉴定,最后断定李旦旦之死为外伤所致。作者: 周文馨 陈玉霞
赵文明
责任编辑: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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