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张悦、实习记者李莹/北京报道
新任国家保密局局长夏勇是人权与宪政专家
9月12日上午,在国家保密局和民政部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沈永社宣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以及相关情况不再保密。
这是国家保密局第一次作为新闻发布者出现
在媒体和公众面前。
长期以来,由于国家秘密的范围较广,很多人并不清楚怎样就算泄漏国家机密。此次国家保密局尽管只迈了一小步,却符合阳光政治的大趋势。“一个国家不能拥有太多秘密”,有专家评论说。
国家保密局第一次举行新闻发布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邹铭向《瞭望东方周刊》透露,这次新闻发布会,国家保密局作为主体单位牵头,“我们只是起到辅助和执行作用。”
在外界看来,国家保密局一直罩一层神秘面纱。打114查号台查不到该局电话,上网无法登陆它的官方网站,因为没有。而一些地方的保密局已经陆续有了自己的网站。这在国务院部委中极为罕见。
此次新闻发布会尽管只到了十几个记者。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沈永社身着深蓝色正装庄重得体地出现在镜头前。他是国家保密局多年来第一个出现在媒体面前的官员,这也是沈永社第一次履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他的另一个职务是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一开始他显得有些拘谨,但很快便轻松自如了,在宣布完决定之后,他笑着回答记者的提问。”一位与会记者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看上去40多岁的沈永社显得精干,其得体表现让颇具神秘威严色彩的国家保密局的形象变得亲和起来。
在这次发布会上,沈永社称,这是国家保密局第一次进行新闻发布,在这方面保密局起步比较晚,但也要开始做,以后会逐渐规范化。
国家保密局宣传处一位官员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据各方反馈情况看,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反响很好,至于下一步解密发布的措施现在很难讲,“但这个趋势肯定有。”
据悉,国家保密局和民政部是针对《民政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修订工作召开这个新闻发布会的。
据介绍,原《规定》中有相关规定:对于“因自然灾害导致的逃荒、要饭、死亡的人数总和以及相关情况进行保密”。修订后的《规定》废止了这条保密规定。
沈永社表示,过去,中国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是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作出的决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减灾事业的发展,继续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作为国家秘密,既难以适应中国救灾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也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
此前,解密方面的一些微调已经出现。沈永社透露,去年开始的外交部档案公开其实即是一项先行措施。
人权专家夏勇出任保密局长
在这些改变的背后,是备受关注的新任国家保密局局长夏勇。
6月7日,在国务院公布的人事任免中,著名法律专家夏勇被任命为国家保密局局长。此前,夏是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有报道披露,夏勇在其著作中提出“新民本说”理论,指出民本和民权必须在法治和宪政体制下有正确的定位,法治的核心价值是人的尊严和自由,此外,夏勇还是中国人权研究领域的著名专家。
与夏勇有同窗之谊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他对人权保障问题有比较深的思考,他如果把这种观念贯穿在他的工作中,实施政府的决策,当然是一件好事。
“他现在成为保密局局长后逐步把法律理想付诸实践,他也知道怎样寻求突破口,对现有的体制是有推动作用的,对于保密局的工作,人们应该能够感觉到这一变化。”夏勇曾经的同事、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突破口
“国家保密局这次开的新闻发布会意义很大。应该以此为契机,进一步重新核定我们到底什么该保密、什么不该保密。”
北京大学行政管理学院副院长周志忍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中国国家秘密分为三个级别:秘密、机密、绝密。按照以前的《规定》,自然灾害损失属于国家秘密最低一级别。
事实上,中国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一直是一个敏感问题。对于“三年自然灾害”等灾难事件的死亡人数长期以来存在争论。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邹铭透露,中国政府在灾情信息发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年来,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重大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年度因灾死亡人数已逐步公开。
“现在基本能保证重大灾情在两个小时内到达民政部及中央有关部门。决定将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是将这一做法制度化、规范化。”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张成福看到这个新闻后既高兴又不高兴,“高兴是由于国家在进步、开放。不高兴是因为连这样天灾人祸如台风等导致的死亡人数在以前都是秘密。”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葛剑雄评论说,如果因灾死亡的人数及时公布,公众就能判断,在那样的灾情下这些死亡数是否正常;或者就可得出推论,政府和有关领导是否用了心,尽了力;防灾救灾的措施是否及时,是否得当;几分天灾,几分人祸。
“都是秘密往往保不了密”
国家保密局一位参与起草《保密法》的重要专家向《瞭望东方周刊》透露,“《保密法》正在修改,我们解密的工作也一直在做,今后保密范围会逐渐缩小。”
他说,“该保密的要保密,不该保密的一定要开放要交流。保密是要有成本的,保密并不是越多越好,公开会促进社会进步。”
周志忍表示,国家保密局这次做了一个表率,但不只是自然灾害,其他方面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也该有个标准,现在最应该关注保密的范围。
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过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书》,共收集保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50余件,约60万字,共分为综合、经济、科技、国家安全与司法、文化教育卫生、涉外和涉港澳台以及政策性法规文件等七类。
“现在保密的太多,有些不该保密的也保密了,都是秘密实际上往往保不了密的。”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说。
也有学者担心,国家秘密定义的模糊性,给了官员们任意解释的空间。
有专家建议,“《保密法》与未来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如同硬币的两面,相互制约、缺一不可。两个法律的修改和制定应该同步进行,互相通气,应该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此次自然灾害人数的解密不是保密法内容的修改,是保密法中保密制度的改变,以后在这方面可能还会有很多改变。例如财产公开,外交方面的,把不该保密的公开。”
在专家看来,大量的经验证明,大量的腐败问题都与政治不透明、暗箱操作有关,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近年来,中国各地在逐步推行政务公开,而也有人对政务公开中的一些做法表示疑虑。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高存山说,行政部门执掌着政务公开的主动权。公开什么,不公开什么,公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公开等等,完全由政府部门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决定。公众只是完全被动地接受行政部门愿意公开的部分或全部信息。
周志忍建言,现在需要根据国情另立标准,需要一个系统的规定。在过去,各种资源都被政府垄断,社会本身无法成熟,现在不仅应该打破政府对物质资源和各种权益的垄断,也要打破信息的垄断。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