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9月18日专电最近在天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举行的“信用体系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信用研究中心主任陈新年指出,我国在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向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信用缺失情况较为严重,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迫在眉睫。 &nbs
p; 陈新年说,我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另外还有逃骗税损失以及发现的腐败损失等。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合同交易只占整个经济交易量的30%,履约率也仅有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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