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17日电(记者王志)中秋佳节前,山东省工商局消保处委托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对济南市流通领域的葡萄酒商品进行了随机提样监测,结果总体合格率超过八成,其中11个批次严重不合格葡萄酒被曝光。
由于葡萄酒中含有对人体有益的多种营养成分,并具有一定的保健
作用,深受消费者的喜爱,近年来市场需求量逐步上升。
此次山东省工商局对葡萄酒商品的质量监测,重点检验了糖精钠、微生物等指标,分别在济南20个商场超市和1个主要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提样监测,共提取样品89个批次,其中合格72个批次,不合格17个批次,其中严重不合格11个批次,总体合格率达到80.9%,但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极个别商品违规添加糖精钠和标签不合格。
糖精钠超标。糖精钠俗称糖精,为一种化学合成物的代糖品,不含热量及营养素,对人体无营养价值。一些生产企业为减少原料用量和增强口感,在产品中添加糖精钠。此次监测显示,糖精钠经监测最高值为通化市大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顶"牌大洋柔红葡萄酒,糖精钠含量达0.173g/kg,以糖精勾兑制成葡萄酒,如消费者经常食用过量含糖精钠的商品,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干浸出物不达标。监测发现,标称河南民权金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秦关"牌宝石红葡萄酒产品,干浸出物为6.6g/L(国家标准规定干浸出物≥17.0g/L),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这种情况主要为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生产时降低了葡萄汁含量,有的甚至使用极少量葡萄汁或不使用葡萄汁,而用香精、酒精、甜味剂、水等勾兑而成。
其他严重不合格的葡萄酒商品为:山东万嘉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吉林长春华泰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山葡萄酒;济南新一佳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北京佐佳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佐佳红葡萄酒;济南益康百姓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通化罗通山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生王牌原汁山葡萄酒等。
山东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可从标签标注的内容对葡萄酒进行简单判断,如葡萄酒的产品名称应为"葡萄酒"或"山葡萄酒",酒精度体积分数不应低于7%,而配料表中不应添加香精、甜味剂、色素等添加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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