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6日电
针对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选举无效诉讼”,台“最高法院”审理终结,将原告连宋的上诉驳回,国亲败诉定案。判决结果也将让去年“大选”后所引发的全部“大选”官司定案。
据“中央社”报道,去年3月20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前,发生陈水扁和吕秀莲拜票时意外遭枪击等多项因素
,国亲阵营质疑枪击案发生动机不单纯,加上国亲认为“公投并大选”、投票动线有妨害秘密之嫌,认为办理选务的“中央选举委员会”办理选务违法,因而提出了“选举无效”诉讼。
“选举无效诉讼”,一审时台湾“高院”以“公投并大选未违反秘密投票原则”、“中选会未违反公正行使职权”等理由,将连宋之诉驳回,这次“最高法院”再次将连宋上诉驳回后,全案就此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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