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带的木条
虽然《教师法》明文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学生,但9月15日兰化三小的一名老师竟然在一名学生“挨板子”后要求每一名同学
都自带一根木条,并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老师要求学生带“手板”
9月15日中午,记者接到兰化三小四年级一班的一名小学生反映,早晨他们的班主任赵淑华因为学生小东(化名)没有完成作业,非常严厉地打“手板”,班上好多学生都吓哭了。后来赵老师要求下午每人自带一根木条到校,并在木条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谁要是犯错误,就用写着自己名字的木条打手。
当日下午2时许,记者在兰化三小门口见到了一名家长及一手持木条的学生,这名家长对赵老师要求学生自带木板并且写上自己名字的做法感到非常愤慨,他告诉记者,中午孩子回家说了情况后,他感到难以置信,又打电话询问了其他同学的家长,才知道孩子没有说谎。随后,记者又见到了几名带木条的学生,每个人谈到赵老师的做法都感到非常害怕。
“板子”上写着学生名字
记者欲就此事向赵老师以及兰化三小校方求证,但遭到了学校门卫的阻拦,下午5时,记者设法进入校园,在四年级一班的教室,记者看到窗台上放着几根“戒尺”一样的“板子”,有些板子上写着学生的名字以及班级。
“手板”原来是“教鞭”?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兰化三小的赵校长,赵校长告诉记者,体罚学生以及要求学生自带“板子”的事情他毫不知情,他会立刻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学校会作出相应的处理。晚7时许,该校万书记打电话告诉记者,当日早晨赵老师确实体罚了小东,但并不像学生说得那么严重,小东由于部分作业没有做,赵老师只是轻轻地打了一下他的胳膊。赵老师要求学生自带的木条是教鞭,因为四(1)班的教鞭不好使了,所以要求每人带一条教鞭供老师使用。但让记者不明白的是,四(1)班共有学生50多人,哪个老师教学需要50多根教鞭呢?(本报记者
党小军 冯保)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