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购买家电后应注意购物发票日期与实际提货日期之间的差距,以免落入售后服务“陷阱”。 消协在近期受理的投诉案件中发现,消费者购买家电后,由购物发票日期与实际提货日期之间的差距引发的售后服务纠纷呈日趋上升的态势。按照国家的
“三包”规定,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以购物发票为依据)7日、15日之内商品有质量问题,享有包退包换的权利。但根据目前市场上的家电销售情况,有的消费者在付款开具发票后,由于自身的原因要求商家晚些送货安装,或由于商家原因造成无法提供现货,导致购物发票日期与实际提货日期间隔时间长,从而使消费者在实际提货后就已经超过了15天,导致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能得到保障。 消协提醒消费者,要分清购物发票日期与实际提货日期的不同,购买家电时最好要求商家当天送货安装,如实在无法提供现货,也应该跟商家妥善协商处理,以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吴荣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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