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瑛)
记者9月8日获悉,备受关注的庄浪县姚河乡“强奸犯”李旦旦被带到该县公安局南湖乡派出所后猝死一案日前有了新进展,南湖派出所原所长贾某及该所民警朱某双双被检察院批捕。
2004年10月10日,庄浪县姚河乡李润村村民李旦旦因涉嫌强奸被庄浪县南湖派出所民警带走,次日上午9时许,满
身伤痕的李旦旦被接回家后突然死亡。
案情回放 嫌犯回家后猝死
死者之父李平柱告诉记者,2004年10月10日上午李旦旦外出,吃晚饭时还没有回家。到晚上10时许,一村民告诉李平柱,说南湖派出所给村上打电话,要他前往派出所领李旦旦。过了不到半小时,派出所的贾所长和一位姓朱的民警坐一辆出租车到他家中,通知他“拉上人力车到派出所拉人”。
李平柱赶到派出所后,只见儿子倒在派出所一办公室门口,口鼻流血,人已经昏迷不醒。在民警的帮助下,他将儿子抬上车拉回家中。到家后,他与老伴将儿子的衣服脱下来,只见儿子遍体鳞伤,全身呈紫红色。次日上午9时许,李旦旦死亡。
10月11日下午,庄浪县公安局派人为死者做了尸检,但李平柱对尸检结果一无所知。
派出所称不曾动武
2004年10月12日下午,南湖派出所贾所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10月10日下午1时,李旦旦在当地拦路强奸一女子未遂,后被扭送到派出所。对于李旦旦身上的伤势,贾所长坚称在审讯过程中,他们没有对李旦旦动用武力,没打过李旦旦一次。他说李旦旦身上的伤是在10月10日欲行强奸时,因为女子大声呼救,附近农民听到喊声后,对李旦旦殴打所致。贾所长对记者说,李旦旦离开派出所之前还是好好的,至于第二天为什么突然死亡,他表示检察机关会将此事调查清楚。
办案民警双双被捕
公安局的尸检报告出来后,鉴定结果为李旦旦之死系外伤所致。但对这个鉴定结果,有人提出质疑,认为李旦旦身体本来有病,外伤只是诱因。后来,平凉市检察院又将李旦旦的尸体送到兰州大学医学院法医研究室作病理鉴定,并请省检察院再次做伤情鉴定,最后断定李旦旦之死为外伤所致。
2005年9月8日,记者采访获悉,南湖派出所的原所长贾某、民警朱某因涉嫌犯罪日前已被检察机关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