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昨日,国资委原处级调研员陈天晓涉嫌挪用公款5000万的案件在宣武法院第四次开庭审理。面对检方指控,54岁已满头白发的她哭着说,“我只是完成领导交代的工作,怎么就成了犯罪?我不服,我没有罪。”
强调与国资委无关
陈天晓在法庭上一再强调,所有事情都发生在她在原
国家经贸委医药司工作期间,与国资委没有任何关系,希望不要因为她的事给国资委带来伤害和影响。
陈天晓说,在1999年12月的中国医药产业投资研讨会上,决定成立一家医药投资公司,由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负责筹备,暂定名为“神州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她受命负责筹备工作。至2000年5月,8家企业作为股东已出资5000万元。
检方指控,陈天晓挪用“神州公司”筹备组这5000万元公款,注册成立其个人担任法人代表的“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后挪用这5000万为其亲属成立的公司注资,并炒股获利。
在第一次庭审中,检方出具了“纪源公司”与几家注资公司资金往来的支票,上面都有陈天晓的签名。但陈否定这些签名是其亲笔所签。昨日检方出具笔迹鉴定,鉴定认为签名属实。
主动向检察官道歉
昨日,陈天晓称,对这个签名她没有异议,但不是只要签了字就可以把资金挪走的,她签字只是同意把这笔钱从公司的临时账户转入工商的专项账户,但在专项账户中的钱只有股东或持股东授权书才能拿走,是其手下吕某(另案处理)拿着伪造的授权书动用了这笔钱,给其他公司进行验资和注册。
至于为何吕某将钱转入陈天晓家属的公司,陈的律师解释称,吕某在那些公司里也有股份,他私自转入,陈天晓并不知道。
“我以前对检察官态度不好,我愿意诚恳地道歉。我曾经多次主动要求提审,也有一些揭发行为,不知道能不能算立功。我承认有很多失误,最大的失误就是工作不规范,但这不应由我一个人负责。”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