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政府将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信息,以免民间流言导致社会恐慌
晚报今日讯 上午,市政府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新闻发布会。经过长期的调查研究和经验积累,《青岛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于7月中旬出台,并于今日正式发布。市政
府副秘书长吴海川表示,很早以前,我市各部门就分别制定了许多应急预案,如森林防火、抗震救灾等,但制定全市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尚属首次。有了这个预案,将对防范和及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时,增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应急反应能力产生积极效果。
据了解,《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预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8个部分,根据要求,今后我市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将组成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委员会下设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设在市公安局。市应急委员会还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建议。据悉,目前全国大中城市中,除我市外,只有北京、上海、深圳和成都4个城市有如此统一完备的应急预案。
记者还了解到,与以前的应急预案有所不同的是,本次应急预案中关于后期处置的环节中,除了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调查和总结外,特意加上了公共心理干预的内容。市政府发言人王海涛告诉记者,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公共心理干预是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我国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得来的经验。根据要求,今后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政府部门将会立即把所有知道的内容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告诉市民,达到信息的平衡,以避免民间流言导致的社会恐慌。
据悉,在本月下旬,我市将举行大型抗震救灾演习,以提高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应急能力。(记者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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