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可多拿钱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月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可领一次性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的父母每月将获得奖励费,退休后还可多领一笔退休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青岛市加快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
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包括少生奖励、服务免费、待遇优惠、贫困扶持、困难救助、社会保障6方面内容。
每月都有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获得不少于6.5元的奖励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一次性兑现总计14年的奖励费。“意见”提出,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自愿终生只生一个孩子的家庭,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农民和城镇无业人员,由所在区市政府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退休还可多拿钱
除了平时的奖励费之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每月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青岛市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农村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父母,每人每年可获得600元奖励。有条件的区(市)、镇(街道)、村(居)和单位,还可适当增加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项目,提高奖励标准。
独生子女入托费报销
除物质奖励之外,“意见”还提出,城镇职工独生子女入托费、就读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杂费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费,可按有关规定由父母所在单位报销;农民独生子女入托费、学杂费,由所在镇、村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城镇报销办法全额报销,或按一定比例报销。贫困家庭独生子女就读普通中小学(公办转体改制学校除外),可优先减免学杂费。村(居)奖励考入大中专院校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应适当高于其他学生,有条件的村(居)发放给独生子女家庭的集体福利应高于其他家庭。有条件的区(市)、镇(街道)、村(居)、单位,可按一定比例报销独生子女医药费或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每年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免费健康查体。
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将在提供致富信息、银行贷款、以工代赈、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介绍就业、安排生产项目等方面获得优先照顾,并逐步提高优先优惠的层次和水平。
贫困家庭可获扶持
对于独生子女和双女贫困家庭,我市将制定帮扶脱贫计划,每年按一定比例、分期分批优先提供扶贫项目、技术指导、生产资料、经商场所和小额贷款,在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再收养子女,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将获得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独生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比例也将适当提高。
发生意外优先救助
我市将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独生子女死亡、意外伤残或发生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计划生育救助。慈善机构在实施社会救助中,优先优惠独生子女家庭。本版撰稿记者闵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