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华被押出
装备着冲锋枪、手榴弹,冒充警察先后四次绑架人质,在拿到巨额赎金后仍然残忍“撕票”,今天上午,曾经绑架吴若甫的3名主犯王立华、王庆晓、
董立民,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27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王立华,曾于1992年、1995年分别因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及抢劫罪受到两次行政拘留,一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31岁的北京市农民王庆晓,曾于1992年、1998年因犯盗窃和抢劫罪,分别被劳动教养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5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董立民,1997年因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致使王立华、王庆晓、董立民获死罪的是3人作下的一起绑架“撕票”案。2003年9月,他们在平谷区一理发店,冒充公安人员,持枪将王某绑架。王立华在得到王某亲属所送300万元赎金后,仍指使王庆晓、董立民将王某杀害。一审被判死刑后,王立华上诉翻供说自己在“撕票”案中没发出杀人指令,是王庆晓、董立民擅自杀人埋尸。王立华试图借此在二审中做最后一搏,逃避死刑。王立华的家属甚至还向法院申请对王立华进行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北京市高级法院今天维持了市二中院一审的死刑判决。“我没什么冤的,那人(指王某)就是我让杀的。”在行刑前,3名主犯各自会见了自己的亲属,王立华对自己的母亲和姐姐说出了这句心里话,“都这时候了,没必要(隐瞒)了。”说完,王立华咧嘴苦笑。看着亲人落泪,王立华强挤出来的干笑僵硬在脸上,不时抽咽着:“我就对得起我自己,其他人都对不起了。”
王庆晓见到自己的家人时声音有些颤抖:“我死了,就解脱了,早死早舒服。”家人问还有什么要嘱咐的,王庆晓沉思了一下:“别让儿子学我,让他走正道。”董立民则显得悔恨不已:“其实想想,要是在家种地,踏踏实实挣点钱真好。人活着知足就好,别太奢望了。” 邱伟/文 高志海 任扬/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