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文安 实习生 田红娟 通讯员 刘青英)“一想起那个残疾女孩,我就心痛。”昨天早晨,听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参与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立法工作的法学博士龙翼飞教授解读新法的讲座后,广州越秀区妇联副主席周泳霜女士发出感慨,因为没有可以实际操作的法律,2002年8月,她没能为一个长
期遭受继父性骚扰的残疾女孩讨回公道,“今后如果再有‘咸猪手’被我们抓到,一定会依法给他惩处!”
周泳霜副主席对新《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的“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条款拍手称快。
她告诉记者,3年前她接待过一位重度残疾的女孩,当时是广州市第二中学的几个义工用轮椅将她推来妇联权益部的。“那个女孩不仅无法行走,语言功能也有障碍。”周副主席从同学口中得知,女孩5岁就没有了父亲,母亲改嫁后又生了一健康的女孩。
据女孩反映,从她14岁起,继父就经常趁家中没有其他人时对没有反抗能力的她实施性骚扰。当女孩向母亲诉说时,她的母亲为了维护现在的家庭,反而大声呵斥她。“我无法忘记残疾女孩在回答问题时痛苦的表情,她是名副其实的弱者,我一直很痛心”。
周副主席说,虽然妇联与女孩居住地街道取得联系,但狠心的母亲不愿接受妇联的调解,甚至不承认家里有过此事。“这样的侵害取证太困难,何况是个残疾孩子?当时没有适用的法律,我们只能按照家庭内部纠纷处理此事,嘱咐街道居委会关注女孩子的情况。”她希望以后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为妇女维权,亲自惩治这些伸向妇女的“咸猪手”。
责任编辑: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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