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市国资委发布有关意见要求
国企改革要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
本报讯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的意见》,要求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充分发挥职工民
主管理作用,以推动我市国企改革改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政治稳定。
该《意见》对国企改革改制中加强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出了四项要求:工会组织要全过程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保障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参与权;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重大事项要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职工对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知情权;加强职工群众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全过程监督。
该《意见》还对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制度。二是要严格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三是要积极实施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制、民主评议职工代表制、职工代表信息反馈制、职工代表大会预告预审制、职工代表大会票决制、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制六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质量。(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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