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会组织要全过程参与;改革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保障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参与权;改革改制的重大事项要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让职工群众监督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全过程。”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目前已由市委和市政府办
公厅联合转发的《青岛市总工会、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我市在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实施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制、民主评议职工代表制、职工代表信息反馈制、职工(代表)大会预告预审制、职工(代表)大会票决制、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制,提高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记者
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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